作者:通途交通培训 发布时间:2019-1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池州市发改委拟于11月下旬召开池州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池州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
二、参加人构成与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0名。其中:消费者8名,经营者3名,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3名,市消费者协会、市出租车行业协会人员各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居住区域)。
(三)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其他参加人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三、旁听席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数3名以内。旁听人员产生方式与消费者参加人相同。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听证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发改委。
四、记者席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市发改委邀请。
五、联系方式
市发改委收费和价格管理科,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1306室;联系电话:0566-2090872。
特此公告。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3日
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本文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