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通途交通培训 发布时间:2018-09-16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与公安部办公厅9月10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立即组织对本地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
完成隐患整改前
无限期停止顺风车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要立即组织联合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置。滴滴公司等平台公司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在完成隐患整改前,无限期停止顺风车信息服务。
对从事或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一律严格进行背景核查,确保符合规定条件。顺风车信息服务平台要参照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和监管有关要求,对从事或申请从事的驾驶员一律进行背景核查。
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并基本实现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合规化。
设置“一键报警”
建立投诉冻结机制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将采取多种方式,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顺风车信息服务平台在App启动首页设置安全提示界面,提示乘客110报警电话是意外紧急情况下最有效的求助方式,在App显著位置设置“一键报警”。
通知指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督促本地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顺风车信息服务平台服务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维护行业稳定的主体责任。相关平台公司要严格规范派单管理,不得向未经背景核查的驾驶员派单,在派单前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对车辆和驾驶员一致性进行审查;对路线行驶偏移、不合理长时间停留等风险进行预警。限制顺风车接单数量,防止以合乘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服务。实行随机派单机制,禁止驾驶员选择乘客,允许乘客选择驾驶员。
相关平台公司要建立投诉冻结机制,对乘客投诉未核查处理的,不得向被投诉驾驶员派单。关闭顺风车平台社交功能,屏蔽乘客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平台公司在网约车显著位置粘贴专用标志,车窗透光率符合出租汽车要求,确保车内情况可视,车辆运行期间不得开启儿童锁。定期随机抽查,防止“修牌改号”“冒名顶替”等问题。
建立快速反应
联动处置工作机制
相关平台公司要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接口,实时推送平台司机、车辆注册数据及车辆位置、行驶轨迹、乘客信息等数据。设置专门的24小时运转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团队,在接到预警后第一时间甄别处置,视情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根据通知,各地公安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平台公司要建立网约车、顺风车违法犯罪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工作机制。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果报送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并抄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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