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通途交通培训 发布时间:2022-01-14
1月15日起,上海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进行运价机制调整。澎湃新闻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每辆市域巡游出租车车厢内,必须张贴运价浮动幅度公示,让乘客明明白白消费。未落实明码标价的,每辆车将处二千元罚款。
据市交通委介绍,此次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包括:超起租里程运价由2.5元/公里调整为2.7元/公里;低速等候费由每4分钟收取1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调整为每4分钟收取1.5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增设重大节假日附加费,春节长假期间附加费10元/单,国庆节长假及劳动节(五一小长假)期间附加费5元/单。
同时,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工作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符合条件的市域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可自主选择运价上浮5%;工作日10时至16时,符合条件的市域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可自主选择运价下浮5%;其他时段运价不浮动。
结合近期运价调整工作,市域巡游车将更新车窗运价标贴,在车厢内张贴包括运价浮动时间、幅度等内容的公示标贴,且车辆顶灯也将显示当前时段本车浮动幅度,确保乘客及时知晓。
伴随运价调整,市交通委正在开展提升服务质量专项工作,重点聚焦车容车貌,驾驶员仪容仪表和拒载、议价等不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出租车服务水平。目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出租汽车和车辆非法客运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修订草案)》(简称《裁量标准》),正在征询市民意见。
此次新修订的《裁量基准》拟规定,未按照规定在车厢内张贴运价浮动幅度公示标贴的,每辆车将处二千元罚款。
针对乘客关心的拒载问题,《裁量基准》提出,拟进一步加大对拒载行为的处罚力度。驾驶员首次发生拒载行为且具有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吊证处罚。具体包括:当前拒载行为受到乘客投诉,或曾被乘客投诉拒载的;受到媒体曝光,产生负面社会影响的;拒绝接受、阻碍或者采用暴力方式抗拒执法的;态度粗暴、恶劣或者侮辱乘客的;有其他严重情节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不仅如此,巡游车车辆将全面安装白座套。车辆进场周期不得超过一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二级清洗和常规保养,对车厢内脚垫、座椅、车窗、头枕等部位重点做好清洁工作,建立车辆进场检查和维修保养档案。确保营运车辆车体外表、车身玻璃、车内环境、运营设施等完好整洁。未按照规定安装白座套的,每辆车将处二千元罚款。
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本文给好友